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2025 年 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 学校(院) 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 全 称 :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 : 长沙湘江新区香山大学城紫薇东路 168 号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专科
院校标识码: 41430 14817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等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院) 招生 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 正 选拔、公开 透明 ”的原则 ,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 实施考试招生 “阳光工程” 。
第五条 学校(院)简介: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长沙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国家任务统招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 规划用地面积 800余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坐落在长沙湘江新区香山教育城。学校聚焦医药、健康、数字媒体、文化旅游、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专业技能人才培养,以“文化+科技”“文化+健康”“文化+旅游”为办学特色,设立了健康护理学院、医药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数智文旅学院、人工智能学院5个二级学院。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第二章 组织 管理
第七条 学校(院)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 制定 等重大事项 , 学校 招生就业处 负责 招生 组织实施 的日常工作。
第八 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 录取 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 九 条 学校 招生 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 学校 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 ,没有委 托 社会机构招生 。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 “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 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
第 十 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 在 招生 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 进行处理 。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 招生 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5年面向 9个省份招生 ,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 2025年招生专业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 /年) |
1 |
医药学院 |
药学 |
三年 |
15800 |
2 |
眼视光技术 |
三年 |
15800 |
|
3 |
口腔医学技术 |
三年 |
16800 |
|
4 |
中药学 |
三年 |
16800 |
|
5 |
健康护理学院 |
健康管理 |
三年 |
10800 |
6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10800 |
|
7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 |
14800 |
|
8 |
医学美容技术 |
三年 |
15800 |
|
9 |
护理 |
三年 |
18800 |
|
10 |
数智文旅学院 |
定制旅行与管理服务 |
三年 |
12800 |
1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13800 |
|
1 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三年 |
14800 |
|
1 3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三年 |
14800 |
|
1 4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14800 |
1 5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三年 |
14800 |
|
1 6 |
艺术设计 |
三年 |
15800 |
|
1 7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三年 |
17000 |
|
18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三年 |
17000 |
|
1 9 |
舞蹈表演 |
三年 |
19800 |
|
20 |
人工智能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15800 |
21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6800 |
|
2 2 |
云计算运用技术 |
三年 |
16800 |
|
2 3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17800 |
|
2 4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三年 |
17800 |
(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2025年招生专业特殊要求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招生特殊要求 |
1 |
数智文旅学院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 女生净身高 16 0 cm-17 5 cm 、 男生净身高 17 0 cm-18 5 cm,请 不符合 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
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有皮肤病 ,慢性痢疾、鼻炎、下肢静脉曲张、色弱、色盲及嗅觉迟钝、五官有严重缺陷、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和患传染性疾病者慎重报考 , 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
|
3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色盲色弱、残疾残障考生慎重报考 , 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
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色盲色弱、残疾残障考生慎重报考 , 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
|
5 |
艺术设计 |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色盲色弱、残疾残障考生慎重报考 , 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
|
6 |
舞蹈表演 |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残疾残障考生慎重报考 , 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
|
7 |
健康护理 学院 |
护理 |
1、《护士条例》规定双耳失聪者不能考护士执照。 2、医院的特殊岗位红绿色盲、青霉素类药物过敏体质一般不适宜录用。 3、双手健全,无功能障碍。 |
8 |
健康管理 |
1、双手健全,无功能障碍。 2、患有传染性疾病者,需慎重考虑。 |
|
9 |
医学美容技术 |
1、双手健全,无功能障碍,有纹身者需慎重考虑。 2、患有传染性皮肤疾病者,需慎重考虑。 |
|
10 |
康复治疗技术 |
有运动功能障碍者慎报。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 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均按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 100% 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 十四 条 对于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物理、历史、对口三个类别,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以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及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高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 十五 条 所有艺术类 、 体育类 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对艺术类 、 体育类 专业投档录取规则无明确要求,则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 十六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 “ 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申请学费缓交,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向生源地教育局提出申请,每学年最高可贷款 20 000 元,财政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 10 000 元 / 年, 6 000 元 / 年, 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请 “ 国家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金额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 2 6 00-4 8 00 元范围内确定。
第 十七 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 原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 十八 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 十九 条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 二十 条 本章程通过 “阳光高考”平台 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 二十一 条 本 章程 适用于 我校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 。 其 解释权属于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 如遇 上级 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 二十二 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 长沙湘江新区香山大学城紫薇东路 168 号
邮政编码 : 410699
招生咨询电话: 0731—88691628 、 15675880227
招生咨询邮箱: CWzhaojiuchu@163.com
招生 信息发布网址 : http://zsw.cswcxyedu.cn/
监督投诉电话 : 0731—88691629 、 1567588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