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学校 2025年 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学校 2025年 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 学院

办学 层次:专科

第四条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卓越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街道 卓越 社区卓越大街 881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宜居路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街道 宜居 社区宜居路 3332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 元;

2 、道路 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 元;

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8 00 元;

4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 元;

5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 78 00 元;

6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元;

7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 元;

8、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6 800元;

9、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800 元;

10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元;

1 1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8 00 元;

1 2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 00 元;

1 3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8 00元;

14 、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 78 00 元;

1 5 无人机应用技术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 00 元;

1 6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 元;

17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800 元;

18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800 元;

19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60 00 元;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 元;

2 1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 元;

2 2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 6 800 元;

2 3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 元;

2 4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7 800 元;

25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 元;

26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 元;

27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7 800 元;

28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70 00元;

29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 800 元;

30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2500元;

31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7 800元

32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4 8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 ( 高职 ) 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 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 “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 我校 校内资助还设立了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因专业性质要求,宜男生报考。

第十一条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以生源省份考核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建议满足 :

a.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b.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纹身;

c.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

如不满足上述条件且被录取,学校将与学生商转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二)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三)专业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实行 “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实行 “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目。非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工类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四)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五)退档。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

2.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吉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分 ÷ 文化满分) × 50%+(专业分 ÷ 专业满分) × 50%〕 × 750”计算综合成绩,河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 0.5+(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 750 × 0.5”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4.若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https://www.citpc.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 881号

联系电话: 0431-81904058

人:胡老师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