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铜陵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铜陵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 翠湖校区: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号;育秀校区:安徽省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
1.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及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我校录取新生时对身体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校在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福建、广西、湖北、广东、吉林、四川 、江西 等省(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5 .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 当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若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 他 专业,按照专业组投档的,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 , 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 .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默认综合分计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档规则,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7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8 . 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六、颁发证书: 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铜陵学院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七、 收费 标准 : 学费 及 住宿费 标准 严格依照皖发改价费〔 2021〕348号、皖教秘高〔2022〕180号 、 教计〔 2006〕15号 等文件 规定 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则以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
八、 奖 助政策 :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等项目,奖助金额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九、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62- 2823456、 588 2833
邮政编码: 244000
电子邮件: tlxyzb@tlu.edu.cn
招生网址: http s ://zsb.t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