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 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 618号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已参加 202 5 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

招生计划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省份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征集志愿或调整到其它生源较好的省份招生。

202 5 年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

师范

艺术

对口

学制

学费 (元/学年)

材料工程技术




3

13900

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3

1 5 9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

139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13900

建筑工程技术



3

13900

工程造价



3

13900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3

12900

环境艺术设计


3

15900

视觉传达设计


3

15900

艺术设计


3

15900

数字媒体技术



3

13900

数字媒体技术 (三维动画设计)




3

13900

动漫制作技术



3

13900

影视多媒体技术




3

139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16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16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16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16000

软件技术



3

16000

大数据技术



3

16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39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139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

139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

15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150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15000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13900

工商企业管理



3

13900

大数据与会计



3

13900

电子商务



3

15000

电子商务 (新媒体营销)



3

15000

现代物流管理



3

13900

市场营销



3

139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13900

旅游管理



3

13900

应用英语



3

12900

空中乘务



3

1500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3

15000

音乐表演


3

15900

学前教育 (师范)


3

15000

早期教育 (师范)



3

13900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投档成绩(含同分排位)完全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于高考 文化 成绩 专业省统考成绩 均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课成绩 *50%+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 数学成绩排序。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五章 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 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郑州市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各专业学费详 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为 1400元/生/年(六人间,无独立淋浴间、卫生间)、1500元/生 /年 (六人间,有独立淋浴间、卫生间)和1500元/生 /年 (四人间,有独立淋浴间、卫生间)。

十六 学校奖贷学金设置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 20 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每人每年最高 20 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 20000 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6 000元。 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 特、 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 5000元、3 000元、 2 000元和 10 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 7 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六章

第十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 618号

邮政编码: 452370

网址: www.zcu.edu.cn

咨询电话: 0371-6850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