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

1. 高校名称: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2. 办学地点及校址:

石油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煤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供用电技术以上专业在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古塔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

精细化工技术、高分子合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化工生物技术、化工安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 商务英语、社区管理与服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现代农业经济管理、畜牧兽医以上专业在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柳江街二段二号。

3.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 )

4. 办学层次:高职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 111275.0万平方米(约合166.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8平方米;生师比17.5;专任教师37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9.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5.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825.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533.1元;图书380706万册,生均图书45.6册。

住宿条件: 2025 级新生宿舍标准 8 / 间。宿舍分配方案: 2025 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 招生计划安排主要是根据石油化工、机械、自动化等行业企业的特点和需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向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应用化工、化工设备、分析检测、环境监测、仪表电气自动化等理工类专业倾斜。

2. 各专业均无语种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3.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 2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

(元 / / 生)

1

470204

石油化工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 0

2

470203

精细化工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3

470206

高分子合成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4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5

470202

石油炼制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6

470205

煤化工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7

420401

油气储运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8

470208

分析检验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9

420802

环境工程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0

470104

化工生物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1

420902

化工安全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12

470210

化工装备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3

460103

数控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4

430201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5

460205

制冷与空调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6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7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8

460307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9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0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1

460308

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2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3

430108

供用电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 4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 5

510213

移动应用开发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 6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2 7

570201

商务英语

3

3-6

文史

历史学科类

4500

2 8

5305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3-6

文史

历史学科类

4500

29

5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3-6

文史

历史学科类

4500

3 0

530706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

3-6

文史

历史学科类

5000

3 1

410119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3

3-6

文史

物理、 历史学科类

5000

32

410303

畜牧兽医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33

470204 H

石油化工技术

(中外 合作办学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待定

34

470202 H

石油炼制技术

(中外 合作办学

3

3-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待定

注: 202 5 年新专业收费标准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

高分子合成技术、煤化工技术、化工安全技术、大数据技术、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现代农业经济管理、畜牧兽医七个专业学费: 5000 / 年,其余专业学费: 4500 / 年。

宿费:

古塔校区:二、三号宿舍楼 800 / 年,一、四号宿舍楼 500 / 年;

滨海校区:女生宿舍楼 700 / 年,男生宿舍楼 600 / 年。

2 .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退费学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下发的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 2006 76 号文件执行。 1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2 )学生入学后不能坚持学习,要求退学的,经学院批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 10 个月计。 3 )学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退费手续:计划财务处核算退费金额;计划财务处处长审核;学院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退费。所退费用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打入学生指定的银行卡中。

3 .学院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 )国家和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年 10 000 / 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 6 000 / 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分为每年 4 8 00 / 生、 31 50 / 生两个等级。

2 )校内奖助学金:院长奖学金 4000 / 生,一等奖学金每年金额为 2000 / 生,二等奖学金每年金额为 1500 / 生,三等奖学金每年金额为 1000 / 生;一等助学金为 2000 / 生,二等助学金为 1300 / 生。

3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4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后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 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学校与俄罗斯喀山国立研究型工艺大学合作举办石油化工技术、石油炼制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说明如下:

1. 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 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国内三年)将同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俄罗斯喀山国立研究型工艺大学写实性证明。

3. 以上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七、录取办法

1 .投档比例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 100%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 120%

2 .体检 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在实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按有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普通类:在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政策规定执行。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6.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后仍分数相同的: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的:

普通类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 : 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 : 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在实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

理工类按综合课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再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文史类按综合课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7 .联系地址、网址

古塔校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

滨海校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柳江街二段二号

邮编: 121001

联系电话: 0416-3212034 3212043 3212036

手机: 15350900009

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 0416-3212024

网址: http://www.ln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