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2
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 二 条 学校全称为 贵州财经大学,承办有国家统计局与贵州省政府共办的大数据统计学院,有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工商管理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坚持学科专业统筹协调发展,经过长期建设,形成了以经管学科为主体,以理工学科、文法学科为两翼,以教育学、社会学、艺术学、体育学、新闻传播学等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办学类型 为公办 全日制普通高等 学校; 办学层次 为 本科 和 研究生 ; 主管部门为贵州省教育厅; 学校代码 为 41520 10671 ; 学校地址 为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 2025年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 普通 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 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 本科招生委员会 , 全面 负责 本科 招生工作 。
第六条 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 本科招生办公室 , 设在招生就业处, 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 考生 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 八 条 学校 2025年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以 贵州省教育厅 下达,各省级 招生考试机构 核准 公布为准。 学校 20 25 年无预留计划。
第九条 学校 2025年在贵州省设有 国家专项 、地方专项等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核准公布为准。
第 十 条 学校 2025年面向社会招收新结构经济学实验班、夏书章公共管理卓越人才实验班。实验班组织校内外优质资源,培养高素质优秀人才,围绕实验班定位设置招生计划,制定培养方案,明确退出机制。
新结构经济学实验班,与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在经济学专业招生。
夏书章公共管理卓越人才实验班,在公共管理类招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 十一 条 按照 “学校负责, 省级 招办监督 ”的录取 原则 ,在各省( 区、市 )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 实施录取工作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 十二 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原则上 为 10 0 % 。
第 十三 条 在高 考综合 改革省 ( 区、市 ) ,学校按照生源省 ( 区、市 ) 高考改革 方案 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
第 十四 条 在 非 高考 综合 改革省 ( 区、市 ) , 学校 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 十五 条 投档成绩 相同时, 商务 英语、翻译、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市场营销(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国际商务(本科学术互认课程) 共 10个 专业优先录取 英 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 英 语单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 招生 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数学单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 英 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 十六 条 在实行 “专业+院校” 模 式 的 高考 综合 改革省( 区、市 ) 中,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在实行 “院校 + 专业组 ” 模 式 的 高考 综合 改革省( 区、市 )中,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 且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将根据考生 投档分数 从高到低调剂到 相同专业组 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 不同专业组之间不进行调剂。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在 非 高考 综合 改革省( 区、市 )中,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 且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将根据考生 投档分数 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学 校普通本科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 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专业 及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专业分别采用不同的 省内学校 代码。填报 我校 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仅在 所填报的 省内 学校代码下所有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第 十七 条 报考 音乐学、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舞蹈学、环境设计专业 考生须 获得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成绩 合格,文化课成绩 达到 生源地 一般本科艺术类最低录取投档线, 按照各省( 区、市 )招生 考试机构 设置的投档规则,对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 投档 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
第 十八 条 报考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体育术科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合格标准且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成绩;实行 “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地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 录取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五章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第二十一条 根据 学 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 公共 外语课程为英语 ,为避免学业受影响,高考外语 语种 为 非英语 的 考生谨慎 报 考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 三个专业 :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学院)两个专业:与 英国 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 举办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 马歇尔大学合作 举办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国际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市场营销(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国际商务(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以上 八个专业 大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或双语教学,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就读,学业完成风险较大,谨慎报考。
第二十二条 报考 商务英语、翻译 专业 考生, 考试 外语 语种 须 为英语,英 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 生源地 英 语单科满分值的 60%以上(含60%)。
第二十三条 报考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金融学 (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商务( 中外合作办学 ) 、 会计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市场营销(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国际商务(本科学术互认课程) 专业考生, 英 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 生源地 英 语单科满分值的 60%以上(含60%)。
第二十四条 报考 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业 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达到 生源 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 6 0%以上(含 6 0%)。
报考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经济统计学 、 数据科学 、 统计学 、 金融数学专业 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达到 生源 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 5 0%以上(含 5 0%)。
第二十五条 报考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考生, 要求女生身高 155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如进档考生身高未达到要求,学校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 相关 要求 严格 按照 《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 和 有关 补充 规定执 行 。
第六章 入学资格审查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八条 普通 本科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 的 ,颁发国家承认 学历、 经教育部 学籍学历 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证书 。
第二十九条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 学籍学历 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 学士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 学籍学历 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符合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位证书。
其中: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授予 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 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授予 财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Finance)。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授予 数字营销与电子商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Digital Marketing and eCommerce)。
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位证书颁发条件:
(一)注册为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生,注册标准以开学后公布为准。
(二)英语语言能力标准
不需出国学习学生: 托福网考 61分(含)以上,或雅思6.0分(含)以上 ; 多邻国( Duolingo)考试成绩需达到95分(含)以上。
需出国学习学生:以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当年公布的国际生语言能力要求为准。
(三)学术标准
课程平均绩点达到 2.0(含)以上;专业单科成绩70分(含)以上,具体专业成绩要求以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学生培养方案为准。
第三十条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 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 学籍学历 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同时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 学士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 学籍学历 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达到 英国 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 四 年进入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习 。 符合 爱丁堡龙比亚大学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 认证的 爱丁堡龙比亚大学金融服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第三十一条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 电子商务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 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 学籍学历 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同时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 学士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 学籍学历 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达到 美国马歇尔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 进入马歇尔大学学习。 符合 马歇尔大学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马歇尔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第三十二条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 学籍学历 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同时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 学士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 学籍学历 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三年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在国外大学完成后续学业。符合 国外大学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严格 按照贵州省 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的 项目及 标准 执行 。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勤、助、贷、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级奖学金、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 三 十 六 条 本章程由贵州 财经 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 三 十 八 条 咨询、联系方式
学 校 本科 招生网网址: https://zsw.gufe.edu.cn/
通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 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 咨询电话: 0851-88575778
纪检 监督电话:0851-88675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