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襄阳汽车 职业技术学院 2025 年 高职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 、湖北省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 作 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 “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全日制高职专科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各生源省份参加 2025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和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 考 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 , 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 校 概况
第 五 条 学 校 全称: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第 六 条 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第 七 条 办学 性质: 公办 普通 高 校
第八条 办学 类 型:全日制
第九条 法人代表:程传红
第十条 办学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 66号
第十一条 学校标识码: 4142014357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是公 办全日制普通 高等学校 , 是湖北省高水平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 学校 占地 800 余亩,教职⼯ 680 余⼈,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 251 ⼈,高职在校生 17000 余⼈。学校有 10 个教学院系部,涵盖智能新能源汽⻋类、汽⻋⼯程类、交通运输类、智能制造类、现代管理类、信息技术和⽹络安全类、建筑⼯程类等专业群,共有 32 个专业。是国家汽车检测与维修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批“ 1+X ”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全国首批“校企合作大学生双创”试点院校、湖北省⾼技能⼈才培养基地、湖北省⼤学⽣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 十 三 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教学 、 纪检 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 主任,委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 、 党总支书记 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招生 政策及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 十 四 条 招生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 织招生宣传和实施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 四 章 招生计划
第 十 五 条 2025 年 我校共有 32 个专业, 涵盖汽车、机械、电子、信息、财经、建筑、交通、幼教等类别 (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专业介绍),面向湖北、河南、湖南、 河北、 四川、山东、江西、云南、贵 州、广西、安徽、宁夏、福建、甘肃、 山西、陕西、 新疆、重庆 1 8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详细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 五 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对象为各生源省份参加 2025 年全国普通高 考 的考生 和 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 考 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 十 七 条 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 我校 的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 八 条 我校 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 九 条 外 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本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 二十 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 二十一 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并补充如下: 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我校 汽车 类 、 智能制造类 、 交通运输 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不予录取。 ③考生患 有 《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两耳听力均在 3米以内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 耳全聋 的 )不建议报考我校 交通运输 类各专业及 婴幼儿托育服务 专业;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建议报考我校 服务 类各专业。
第 二十二 条 严格按照生源 地 省级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对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 , 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
第 六 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 二十三 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含空调使用费)标准,以学校公示的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 校 奖学金 、 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 “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 七 章 咨询方式
第 二十 五 条 联系部门: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 工作 处
咨询电话: 0 710 -3 069877 3069876 3069875
传真: 0 710 -3 069876 网址: http:// www. xyqczy.com
邮编: 441021
第 八 章 附则
第 二十 六 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 我校 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 我校 招生处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 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 七 条 新生入学后,学 校 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 八 条 学制 3年,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第二十 九 条 本章程经 我校 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 三十 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 、直辖市 )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襄阳汽车 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