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 5 普通高校 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江源路 18号

、层次

□本科 专科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 学生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 原则

无预留计划

、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 外语语种

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和 外语 公共课为日语,其他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 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能录取至护理 含中外合作项目 、助产、中药学、针灸推拿、中医学、中医康复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工智能制造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专业;色觉异常 Ⅱ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 、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 Ⅱ度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 不能录取至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一)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 学校 所有专业无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三)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 学校 招生录取 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六) 具体的录取方式: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入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七) 学校对 高职提前 招生 、五年制职业教育 的招生录取,按照 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 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 专业 学费 9000 / 学年 非艺术类 专业 学费 6000-7500 / 学年, 其中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 学费 18000 / 学年。

住宿费标准

1200 /学年。

、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 “绿色通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特别困难新生发放新生补助。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 “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 纪检室 申诉举报电话: 0570-8068232

、网址及联系电话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网: https://zs.qzct.net/

电话: 0570-8068678

传真: 0570-8068678

、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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