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蚌埠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 蚌埠工商学院 原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学校校址: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东海大道 7100

五、录取规则

1. 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当年颁布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择优录取。

2. 按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安排批次执行。

3. 投档比例根据相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 )要求的范围执行。

4.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 成绩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 投档成绩相同时 按相应省 自治区、直辖市) 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 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采用 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 统考成绩 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 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 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6. 学校认可相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 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准

六、录取要求

1. 对英语专业要求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 但学生进校后 学校 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安排教学

2. 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3.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依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 自治区 直辖市 招生办公室。

七、颁发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蚌埠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蚌埠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2025 年新生各类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工学收费标准: 1 88 00 / · 学年, 艺术学收费标准: 1 98 00 / · 学年 其他学科 收费标准: 1 8 000 / · 学年 。(皖价费〔 2018 70 号,浮动政策)

住宿 基本为 4 人间 收费标准: 22 00 / · 学年 (皖价费〔 2018 70 号,浮动政策)

我校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执行。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九、奖助措施: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不断健全完善 “奖、助、贷、勤、补、免”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学体系,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十、高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东海大道 7100

邮政编码: 233000

咨询电话: 0552-2566580 0552-2567962

咨询网址: http s ://zs.bct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