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 概况
学 院 名称: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学 院 代码: 411301277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是 2001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百所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职业教育导游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单位、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获奖单位、首届省级文明校园。
二、招生计划
学院 2025年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实际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概况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与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大学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高等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引进马来西亚教材、课程标准、教学课件、教学案例等教学资料,国内学习3年,由双方共同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大学 学习完成 证明。
四 、录取 规则
1、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 、学院对进档考生执行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 的原则 , 依据投档分数择优录取,非艺术类专业同分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艺术类专业具体原则详见第 3 条。
3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和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所在省(区、市)相关招生要求。学院认可各省(区、市)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及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 综合成绩 排序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 专业成绩、 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 、 学院认可生源 省(区、市) 的加分、降分项目,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依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5、 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6、所有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7、 学院招生专业 均不限制 选考科目。
五、录取条件
1 、 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规定。
2、 录取考生体检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3、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导游和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专业 :为考生就业方面考虑,建议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4、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方向) 专业:无精神病和传染病史,无不能满足食品生产加工工作要求的肢体疾病。为考生就业方面考虑,建议身高 155厘米及以上,体型匀称。
5、 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 专业 : 不招收色盲考生。
6、 空中乘务 专业 : 无色盲、色弱 , 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 无犯罪记录。 为考生就业方面考虑,建议 男生身高: 175 厘米 -185 厘米 ,女生身高: 165 厘米 -175 厘米 。男生矫正视力 4.8 及 以上,女生矫正视力 4.7 及 以上 。 体型匀称 。
7、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 民航运输服务(地勤服务方向) 专业 : 无精神病和传染病史 , 无纹身 , 无犯罪记录。 为考生就业方面考虑,建议 男生身高: 175 厘米及 以上 , 女生身高: 165 厘米及 以上 。 体型 匀称 。
8、 音乐表演 专业:建议流行演唱、民族演唱、美声演唱、钢琴、民族器乐(吹管乐、弹拨乐、弦乐)、西洋铜管乐、打击乐方向考生报考。
9、 歌舞表演 专业 : 为考生就业方面考虑,建议 男 生身高 1 70厘米 及以上, 女 生身高 1 63厘米 及以上 。
10、 舞蹈表演 专业 : 为考生就业方面考虑,建议 男生身高 175 厘米 及以上、女生身高 165 厘米 及以上 。
六 、 附则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 人 / 年 , 六人间 1000元/ 人 / 年 (其中7号公寓800元/人 / 年 ) 。
3、奖学金与助学金: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率达25%。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等 。
4、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 、学生在学 院 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6、 录取结果通过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学 院 官网公布。
7、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学院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8、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 指导中心 负责解释。
七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 90号。
邮政编码: 066100
咨询电话: 0335-5926553、5926611、5926733
办公电话: 0335-5926819、5926820、5926930
网 址:www.qvc.edu.cn
邮 箱:qvczsjyc@qvc.edu.cn
监督电话: 0335-5926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