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 学院全称: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二、 院校标识码 : 4135013769
三、 学院地 址
仓山校区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 60号。
大学城校区: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路 149号。
四、 学院概况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学制三年,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五、 招生 计划及要求
1 . 2025年学校 普通高考 招生专业及 计划 以 各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 公布为准。
2. 男女比例不限、不限制外语语种。
3. 学院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4 . 对报考学院所有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执行。高考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六、 招生决策机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 ,统一领导 2025年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七、 录取规则
1 .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
2 . 各批次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投档比例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考生分别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高考总成绩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语文与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在同一院校专业内或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4 .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5.其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eeafj.c n )或我院网站( www.fzstc.com.cn)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九、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办法
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德、智、体、美、劳合格的学生,准予 颁发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十、 招生监督措施、申诉办法与申诉电话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办法》,在招生期间,由院党委书记及党委纪检负责人组成院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招生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的情况。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申诉电话: 0591-87985787。
十一、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 . 学费每人每学年 9800元
2 . 住宿费收费标准
( 1 ) 仓山校区
6-8 人间 : 1200元/人/学年
(2) 大学城校区
6 人间 : 1600元/人/学年
8 人间 : 1200元/人/学年
退费办法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 2019﹞394号)执行。
十二、奖学金制度和勤工俭学办法
我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 等 制度,奖励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主要设立以下奖项:
1.国家奖学金 : 10000 元 /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 6 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特困生 5000 元 /年;贫困生 3000 元 /年; 退役士兵 3700 元 /年 ;
4. 校内奖学金: 800 - 1500 元 /年 ;
5 .生源地助学贷款;
6 .勤工俭学;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 60号
邮政编码: 350002
联系电话: 0591-87985787 83749003(传真)
学院网址: www.fzstc.com.cn
电子邮箱: 1255473517@qq.com
我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