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1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 5 年 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 学校 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 章 程。
第二条 学校 全 称 :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 238 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标 识 码: 41430 14774
办学类型:公办 高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证书种类 : 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第四条 学校 招生 工作遵循 “ 公平竞争、公 正 选拔、公开 透明 ” 的原则 ,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 实施考试招生 “ 阳光工程 ” 。
第五条 学校简介: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脱胎于 1551 年创建的龙州书院,筑建于 1925 年更名的益阳市县立龙州师范学校,起始于 1949 年 10 月 1 日定名的湖南省益阳师范学校。栉风沐雨近百年,学校涵育了优秀的师范文化,形成了成熟的教师培养模式。学校位于益阳市中心城区益阳大道西 238 号,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规划建设用地 450 余亩 。现有办学专业 16 个,在校学生 六千余 人,设有附属学校 1 所,实习就业单位 二百余 个。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 普通类、 职高对口类、 艺术类、体育类 。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 和湖南省教育厅 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 、 纪委书记 和 有关部门 负责 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 定 等重大事项 , 学校 招生就业 指导 处 负 责 招生 组织实施 的日常工作。
第八 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 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工作小组,招生纪检监察工作小组由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等组成, 对招生 录取 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 九 条 学校 招生 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 学校 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 ,没有委 托 社会机构招生 。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 “ 内部指标 ” 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 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
第 十 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 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 进行处理 。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 招生 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 2025 年面向 湖南省、贵州 省 、四川省、甘肃省等省 份招生。学校 按照 湖南省教育厅 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 条 件和发展定位,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 , 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 相关部门 公布的为准 。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 2025 年招生专业 11 个,实际招生专业以 湖南 省 教育 厅审核通过的为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及选科要求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 2025 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学院 |
专业 |
学制 (年) |
学费标准 ( 元 / 年) |
选科要求 |
学前教育学院 |
早期教育 |
3 |
3500 |
无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4200 |
无 |
|
艺术学院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7500 |
无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 |
7500 |
无 |
|
基础教育学院 |
中文 |
3 |
3500 |
无 |
体育教育 |
3 |
3500 |
无 |
|
社会体育 |
3 |
4600 |
无 |
|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5060 |
无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4600 |
无 |
|
软件技术 |
3 |
7800 |
无 |
|
集成电路 技术 |
3 |
4600 |
无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 三 条 根据 教育部最新颁布的 《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文件 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 四 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艺术类 和体育类 各招生专业,认可省艺术统考和 体育统考 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十 五 条 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 十 六 条 根据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 十 七 条 学校按 填报的 志愿先后 , 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第 十 八 条 专业 录取 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 且 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 九 条 进档及专业安排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 二十 条 学校在各省的投档比例设置均为 1:1 。
第 二十一 条 同分排序规则按语文、数学、 外语 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
第 二十 二 条 报考我校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 的考生应 参加湖南 省艺术统考 , 报考我校 体育类专业 的考生应 参加湖南 省 体育统考 , 且湖南 省艺术统考 和体育统考 成绩上线 。凡 湖南 省艺术统考 和体育统考 成绩上线 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 来 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根据 志愿 优先的原则 择优录取。
第 二十 三 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 二十 四 条 录取 方式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 二十 五 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官网的招生信息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 二十 六 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 教育部、 原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⑴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⑵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⑶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⑷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⑸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2. 色 弱 的考生不能录取 到 体育 等专业; 色盲的考生不能录取 到 美 术类 、 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等专业。
3. 两耳听力均在 3 米以内,或一耳听力 在 5 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学前教育 等专业。 嗅觉迟 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教育类等专业。
第六章 附则
第 二十 七 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 条 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 ; 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 二十 八 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 二十 九 条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 三十 条 本 章 程通过 “ 阳光高考 ” 平台 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 章 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 章 程为准。
第 三十 一 条 本 章程 适用于 我校 2025 年 普通高校招生 。 其 解释权属于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如遇 上级 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 二 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 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 238 号
邮政编码 : 41300
招生咨询电话: 0737-6183777
招生咨询邮箱: yyszzhaoshengjiuye@163.com
招生 信息发布网︰ https//www.newyishi.com
监督投诉电话︰ 0737-61898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