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 学院 20 25 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 “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择优录取、接受监督 ” 的原则, 结合学校实际,特 制定本章程 。
一、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 学院
2. 学校代码: 41530 12971
3. 办学性质:公办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学习形式:全日制
6. 学制:三年
7. 办学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向家庄 41号 、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双江街道登云社区小龙潭村 67号
二、 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 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
三、 招生计划
1.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四、 录取规则
1.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落实招生工作 “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2.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
3. 对于进档考生, 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均 以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为原则,不设专业“级差” 进行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 外语语种要求: 不限 。
5. 男女比例:不限 。
6. 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7. 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 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 我校 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9.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 将 取消其入学资格 。
五、 毕业证书的颁发
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 》《 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 统一进行电子注册。
六、 收费标准
学校 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云发改收费〔 2004〕536号、云计收费〔200 2 〕 799号文件规定执行 。
专业 代码以 “ 41 ”开头的农林牧渔大类 收费 : 4500元/ 学 年 /生, 除农林牧渔大类以外的其他专业收费: 5000元/学年/生, 住宿费:学生公寓四人间 1000.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00元/生/学年(注:学生公寓每间具有独立阳台、卫生间、热能沐浴设施、学习桌椅、储物柜等设施)。
七、 奖学、助学办法
1.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优秀 学生可以 申请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学校 也 自行 设立 院级 优秀学生奖学金 。
2.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可申请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特困补助、御寒补助、勤工助学等,可参看学 校 招生简章。
3. 根据社会捐助资金、企业设立奖助学金情况,符合条件的 学生可申请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及校企合作奖助学金。
八、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77-2990071
举报电话: 0877-2990809
邮编: 653106
学校 网址: http://www.yxnzy.net/
E_mail: yxnzyz jc2019 @ 12 6.com
九、 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2. 本章程解释权属玉溪农业职业技术 学校 招生办公室。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