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3

温州大学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温州大学 202 5 普通高校 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大学

、校址

茶山校区,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学院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学院 27 6 号。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茶山校区。

、层次

本科 □ 专科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温州大学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各省( 市、自治区 )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 当地 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华侨港澳台招生计划以 港澳台联招办 审核为准。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和日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要求执行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能录取 的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 2. 色觉异常 Ⅱ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 化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 美术学 体育 教育、应用心理学 专业; 3.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 Ⅱ度外,还包括 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 4.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不能录取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人工智能等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录取规则

一)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 市、自治区 )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二)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 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对部分招生专业(类)设定高考 外语语种及 单科成绩要求。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俄罗斯伏尔加格勒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办学,俄方教师采用英文授课 要求 外语单科 成绩不低于 100 分; 英语(师范)、翻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10 分;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10 分;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浙江省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60 分,外省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体育特招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降低 15 。以上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 150 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只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五)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 市、自治区 )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 新高考改革省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1. 在实行 “专业(类) + ”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 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2. 在实行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 考生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

)其他省份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 ,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类)。

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按 考生的 投档成绩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 市、自治区 )的规定执行( 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 依次 按文化总分 (不含政策加分) 、语文数学 外语 总分、语文单科成绩 数学单科成绩 、外语 单科成绩、文理综合 / 选考科目 总分高低 排序 择优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体育特招生)、地方专项、师资定向、三位一体、华侨港澳台招生、专升本、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类别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服装设计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建筑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5500元/学年

(二)金融工程、英语专业 5520元/学年

(三)网络工程、 机械工程、土木工程专业 6325元/学年

(四)舞蹈教育专业 9000元/学年

(五)书法学、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专业 10350元/学年

(六)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26000 /学年

(七)其他专业 4800元/学年

注:最终以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住宿费标准

(一) 4人间公寓1600元/生/学年

(二) 6人间公寓1200元/生/学年

(三)套房中的 4人、2人间1280元/生/学年

(四)套房中的 6人间960元/生/学年

注:最终以入住房型的收费标准 物价部门备案 为准。

、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团体或个人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生活专项补助等)、罗山展翅计划(发展性资助)等资助政策。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道 “绿色通道”。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 “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德智体美 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 0577-86598028。

、网址及联系电话

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wzu.edu.cn

电话: 0577-86680800

传真: 0577-86680800

、其他须知

一)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可先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随后再办理休学手续。

二)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