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 5 年 普通高校 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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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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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校址 |
杭州校区,浙江省 杭州市 古墩 路 1516 号 长兴校区, 浙江省湖州市 长兴县林城镇新林北路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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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层次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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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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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生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 专科(高职) 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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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 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 ,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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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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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 原则 |
“ 无预留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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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 的 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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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 一 ) 报考 我校 定向培养军士生 专业 的考生 : 体检要求 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详见“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 体格检查标准 》 摘要 ) 。 录取时参照“ 军士生体检 结论”执行 。 ( 二 ) 报考我校普通专业的 考生 :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以下简称《意见》 ) 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录取时参照“高考体检表” 结论 执行。 ① 色觉异常 Ⅱ 度(俗称色盲) ,以下专业不予录取: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道路养护与管理、市政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 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现代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交通技术 、 计算机网络技术、 安全技术与管理 。 ② 部分专业视力要求 : 航海技术专业考生 要求 双眼裸视力4.7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4.0及以上且矫正视力4.8及以上 ;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考生要求 双眼裸视力4.6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4.0及以上且矫正视力4.6及以上 , 不符条件者请谨慎填报 。 ③ 就读 我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等 专业的 学生, 将来 报考海船船员相关证 书考试时,身体条件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标准号GB 30035-2021) , 不符条件者请谨慎填报 。 ④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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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一 、录取规则 |
(一) 学校普通招生 专业 录取时 男女比例不限 ( 定向培养军士生除外 ) 。 (二)学校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 ( 市、自治区 ) 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实行 传统志愿及 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 + 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 八 )学校 根据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批次、投档比例提供的考生名单进行录取 。 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 九 )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 进行招生 计划调整 时 , 学校 向 省 ( 市、自治区 ) 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十)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十一) 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 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 升学 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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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 、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所有 定向培养 军士生专业 8000 元/学年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75 00元/学年 ; 工程造价 69 00元/学年 ; 旅游管理、 现代物流管理、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 、 安全技术与管理 6000 元/学年 ; 其它专业 66 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1200- 1500元/学年, 具体住宿费标准以招生网发布的缴费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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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三 、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 省政府奖学金、校级 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航海励志奖学金 , 同时 实行国家助学金 、 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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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四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 申诉举报电话: 0571-884817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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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五 、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 http:// global .zjvtit.edu.cn 招生 信息 网:http s :// zs.zjvtit.edu.cn 电话: 0571-88481758,88481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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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六 、其他须知 |
( 一 ) 报考 定向培养军士生 的考生须为 202 5 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 5 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志愿至少服役满5年, 其政治 和 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其他 有关 定向培养军士生 招生程序 及相关 规定,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202 5 年 定向培养军士生 招生简章》。 ( 二 ) 就读校区:① 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 : 学生一年级在长兴校区就读,二、三年级在杭州校区就读(集训除外); ② 在 长兴校区就读的专业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现代物流管理 ( 中高职一体化转段学生在杭州校区就读 ) 、 商务英语以及 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的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 ③ 其他专业均在杭州校区就读。 ( 三 ) 按照《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 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学生经过一个学期学习后 符合条件的可 申请 转专业( 原则上相同生源类型且相同招生录取模式的专业可 申请互转,定向培养 军士生专业 不得申请转专业 ) 。 ( 四 )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 ,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任何承诺与学校无关,广大考生谨防招生诈骗。 ( 五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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