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 5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 学 校标识码 : 4113014185
三、办学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制: 三年
六、学校概况: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石家庄市 人民 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 学 校。学校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 ——正定。学校创建于1924年,始称“直隶第八师范学校”,后更名为“河北正定师范学校”。1999年开始培养专科层次师范生,2007年经河北省政府批准, 改建 为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11日学校隆重庆祝了建校百年华诞,并开启了第二个百年新征程。
七、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 :( 1 )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 2 )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 3 )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 4 )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 5 )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 6 )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 ①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 报考我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美术教育 专业 的考生 : 须参加河北省 艺术类的 美术 与设计 类专业统考 ; 色弱考生不建议报考; 色盲 考生不予录取 。
报考我校 建筑室内设计专业 的考生 :色弱 考生 不建议报考;色盲 考生不予录取 。
报考我校护理专业的考生 : 要求符合医学相关专业体检标准 ; 斜视、嗅觉迟钝、口吃 、 色弱、任何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考生不建议报考; 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 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 ;色盲、听力严重障碍(两耳听力均在 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考生不予录取 。
报考我校早期教育、 学前教育 专业的考生: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色弱者不建议报考;色盲、听力严重障碍(两耳听力均在 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肢体残疾造成行动不便的考生不予录取。
3 . 考生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校后公共外语教学的语种均为英语。
4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八、 录取原则
(一)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对考生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相关规定,并适用于投档、分专业等录取环节。
(二)执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投档规则。
(三)河北省录取与专业分配办法
1.普通类与艺术类 进档考生 ,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其志愿专业,因考生体检身体条件不符合其志愿专业要求时予以退档。
普通类考生 总分相同 时依次 按 语文 、 数学 、 外语、首选科目 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 时 依次 按 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 、 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 。美术 与设计 类专业统考综合成绩 =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对口类进档考生执行河北省投档及同分比分排序政策 。
(四)其他省份 的 录取与专业分配办法
进档考生 按照其总分,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计划择优录取 。 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随机调剂到考生所报考考试类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调剂志愿优先级别为高分考生调剂志愿优于低分考生专业一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处理。 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五 )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的入学资格和身体情况进行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 具体招生专业及 计划 以省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500元。
学费减免或资助办法:详见学校学生工作部网站。
十一、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 市 正定 县正定镇 华安西路 29号 ( 邮政编码: 050800 ,联系电话: 0311-83706172、 83706112、 83706111、83706128、83706139)
学校网址: www.sjzkg.edu.cn
咨询QQ群: 374659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