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 切实做好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 学校和广大 考生 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自治区教育厅 有关规定,结合我 校 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2025 年 我校 招生工作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 教育 为宗旨,强化招生管理,巩固 “阳光工程”的成果,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按质按量完成招生工作 任务 。
第 二 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 普通 高职 ( 专科 ) 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 三 条 学校 全称: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第 四 条 学校标识 码: 41450 13522
第 五 条 办学层次: 高职( 专科 )
第 六 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 职业学校 。
第 七 条 学校 地址:广西河池市 金城江区 金城西路 2 号
第 八 条 学校 网址: http://www. gxxd .net .cn/
第 九 条 学校 招生 信息网 网 址 : http://zsc. gxxd .net .cn/
第 三 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 十 条 我 校 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领导 学校 的招生工作。 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考试、纪检、网络等 办 公室。
第 十一 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是 学校 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 学校 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 十二 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纪 检 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 四 章 招生计划
第 十三 条 我校 2025 年普通大专的招生计划数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 ( 市、自治区 ) 教育厅、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 十五 条 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 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工作规定 ,并 接受纪检监察 部门 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 六 条 学校 调 阅考生 档 案的 比例, 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
第十 七 条 学校招生 录取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 则。
第 十八 条 我校对 进档考生, 按 “专业志愿 优先 ”的 原则进行录取, 具体如下 :
1. 先按 进档考生的 第一专业 志愿 分类 ,根据 成绩排位从高到低 的 排序 , 依次录取 ,录满为止 。
2. 第一专业录取 完成 后, 仍 有 缺额 计划的 专业 , 再对 未被 录 取的考生 ,按 其 第二专业 志愿 分类 ,根据 成绩排 位 从高到低 排序 , 依次录取, 录满为止 ; 以此类推 。
3. 如所有专业志愿均检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 被 录取且 “ 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 ” 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至还有 剩余计划的专业 。 若 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 “ 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 ” 的 ,作退档处理。
4. 对于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的,从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第 十九条 关于体检要 求,按《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区 202 5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 桂教考试〔 202 4 〕 5 号 )中的有 关规定执行。
第 二十 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 二十一 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 二十二 条 我校 对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经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总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四章 收费
第 二十三 条 学费、住宿费等 收费标准 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我校 全日制 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 实行学年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缴 纳相关 费 用 。
一、 缴 纳 学费标准为 :
( 一 )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电子商务 、 早期教育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广告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社会体育、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光伏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钢铁智能冶金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专业 : 60 00 元 / 学年。
( 二 ) 食品营养与健康 、化学制药技术、环境工程技术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专业 : 6500 元 / 学年。
( 三 ) 音乐教育 、烹饪工艺与营养 、建筑消防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专业 : 70 00 元 / 学年。
二、 住宿费标准为:
(一)公寓式 学生 宿舍 ( 1 栋 -2 栋 ) : 900 元 / 生 . 学年;
(二)公寓式 学生 宿舍 ( 3 栋 -5 栋、教工 11 栋 ) : 800 元 / 生 . 学年;
( 三 )公寓式 学生 宿舍 ( 6 栋 -14 栋 ) : 1050 元 / 生 . 学年;
( 四 )公寓式 学生 宿舍 ( 15 栋 ) : 1150 元 / 生 . 学年;
( 五 )公寓式 学生 宿舍 ( 16 栋 7-8 人间 ) : 1150 元 / 生 . 学年;
( 六 )公寓式 学生 宿舍 ( 16 栋 6 人间 ) : 1350 元 / 生 . 学年;
以上标准包含 水定额 5 吨 / 人 . 月,电 定额 5 度 / 人 . 月 。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三、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 一 ) 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 3 4 元 / 立方米 , 我校为企业全额资金配置的热水, 由企业经营收费,学生按实际消耗热水量交费 ;网络服务费 30 元 / 月;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 二 ) 代收费:军训服装费 1 59.5 元 / 人( 202 4 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体检费 8 0 元 / 人;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 新 生 当 年 教材费 800 元 / 人 . 学 年 (学年结束结算,多还少补)。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五章 学历证书
第 二十四 条 学生思想表现好,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 高等学校 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 五 条 学校 开通新生入学 “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第 二十六 条 新生入学后, 学校 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学校 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 二十七 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①通过电话咨询或通过本院 招生信息 网查询; 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 二十八 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 现代 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第 二十九 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 三十 条 招生 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 咨询 电话: 0778-2112388 0778-2109169
咨询 QQ: 2754504046 535836536 806613437
学校 办公室电话: 0778-210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