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1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 一 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三二分段招生工作。
第 二 条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西 经贸职业学院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 机构 、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 校 概况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 学院全称: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 二) 学校标识码: 4114014177
( 三) 办学性质:公办
( 四)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 五)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 学 习 形式:全日制
( 七) 办学地址: 滨河 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 1 号
龙山校区 : 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 629 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 实施各类 招生 及其相关工作 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 学 院招生 的日常 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分配原则
第 七 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相关规定,在统筹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以及各省生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 取
第 八 条 学 校 在各省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05% ,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 九 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且 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的考生,学校 按照 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 进行 录取 。
第 十 条 普通高考录取 办法
1.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 . 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3 . 学校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 严格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
第 十一 条 对口升学录取 办法
严格 执行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政策规定,按 照 平行志愿投档 规则 , 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成绩 从高到低 择优 录取。
第十二条 三二分段 录取 办法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政策规定,制定转段考核办法 并 备案。由 学校与 中专学校 共同 组织学生 考核 、阅卷、登分 ;成绩 考核后 指导 学生 完成 网上报名 等工作, 并将最终的考生数据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学校 根据年初制定的 “ 三二分段 ” 计划,按考生志愿 和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 四 条 所有招生 专业 只提供英语教学。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 十五条 考生须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身体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按照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能被录取。
第六章 颁发证书
第十 六 条 学生在学 校 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 校 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为 “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 七 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学 校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 八 条 学费、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执行。
第十 九 条 学校 已形成较为完备的资助体系。凡被 学校 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规定通过 “ 绿色通道 ” 入学,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院级奖助学金等。确保被 学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 二十 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 站 查询。
第二十 一 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 二 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 校 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 , 学 校 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学校无关。
第二十 三 条 其他信息
学院网址: www.sxemc.edu.cn
咨询电话: 0351-6338595 、 6533086
通讯地址: 山西省 太原市南内环西街 1 号
邮编: 030024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负责解释 。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2025 年 4 月 17 日
附:各专业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 / 年) |
1 |
市场营销 |
3年 |
4000 |
2 |
电子商务 |
3年 |
4000 |
3 |
旅游管理 |
3年 |
4000 |
4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年 |
4000 |
5 |
人力资源管理 |
3年 |
5200 |
6 |
网络直播与运营 |
3年 |
4000 |
7 |
行政管理 |
3年 |
4000 |
8 |
现代物流管理 |
3年 |
4000 |
9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电子理财方向) |
3年 |
4000 |
10 |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
3年 |
5200 |
11 |
会计信息管理 |
3年 |
4000 |
1 2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3年 |
4000 |
1 3 |
建筑室内设计 |
3年 |
4800 |
1 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年 |
4800 |
1 5 |
风景园林设计 |
3年 |
4000 |
1 6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4000 |
1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4800 |
1 8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年 |
4000 |
19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3年 |
4000 |
2 0 |
软件技术 |
3年 |
4800 |
21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3年 |
4000 |
22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4000 |
23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年 |
4000 |
2 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年 |
4800 |
2 5 |
智能焊接技术 |
3年 |
4000 |
2 6 |
智能控制技术 |
3年 |
4000 |
2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4800 |
2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4800 |
29 |
建设工程管理 |
3年 |
4000 |
3 0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3年 |
4000 |
3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4000 |
32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3年 |
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