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1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 5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学 院招生工作, 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 5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2 5 〕 2 号)等有关文件 精神 ,结合 学 院实际, 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 制定本章程。
第 二 章 学院概况
第 二 条 学院名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第 三 条 学校标识码:41140 12888 。
第 四 条 办学性质:公办 。
第 五 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
第 六 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 学校 。
第 七 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
第 八 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 谢刚 (院长 )。
第 九 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 潞州区 保宁门东街 130号 。
第 三 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 : 全面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审核学院年度招生章程。
第十 一 条 招生 就业指导中心 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 主要职责是 : 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 二 条 学院 成立由纪检监察机构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 “阳光招生”。
第 四 章 招生计划
第十 三 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专业学科发展等因素, 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 、 直辖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 经学院 招生 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报山西省教育厅批准。
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 、 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 四 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 指导中心 组织实施 ,接受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
第十 五 条 招生工作贯彻 “ 公平、公正、公开 ” 的原则 。
第十 六 条 普通高考 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 对于高考进档考生, 按照 专业志愿优先 分配专业 ; 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未满 专业 ,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学 院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 、 直辖市) 招办 规定的加分 ( 或降分) 政策均予以认可。
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 七 条 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 八 条 三二转段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 招生 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三二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须参加学院与对接中职院校共同组织的 “ 三二转段 ” 升学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 录取 。
第十 九 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
第 六 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 一 条 严格按照《关于调整 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
202 5 年各专业收费 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专业代码 |
学费(元) |
学制(年) |
|
1 |
机电设备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202 |
52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301 |
52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3 |
智能机电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302 |
5200 |
三年制 |
|
4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物理类、历史类 |
500412 |
4000 |
三年制 |
|
5 |
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 |
物理类、历史类 |
420504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6 |
数控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103 |
52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7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104 |
52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8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201 |
52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305 |
52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1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101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11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113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12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102 |
4000 |
三年制 |
|
1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物理类 |
460306 |
52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14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500603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15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500111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16 |
智能控制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303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17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609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18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310 |
4000 |
三年制 |
|
19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物理类、历史类 |
500210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2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500211 |
52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2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701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2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702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23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704 |
4000 |
三年制 |
|
24 |
智能焊接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110 |
52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25 |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30606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26 |
光伏工程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30301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27 |
现代铸造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108 |
4000 |
三年制 |
|
28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460304 |
4000 |
三年制 |
|
29 |
市场营销 |
物理类、历史类 |
530605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30 |
电子商务 |
物理类、历史类 |
530701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31 |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
物理类、历史类 |
560216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32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物理类、历史类 |
530101 |
5200 |
三年制 |
|
3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510202 |
52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34 |
移动应用开发 |
物理类、历史类 |
510213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35 |
大数据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510205 |
4000 |
三年制 |
两年制 |
36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物理类、历史类 |
510211 |
4000 |
三年制 |
|
3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物理类、历史类 |
510207 |
4000 |
三年制 |
|
备注:三年制适用于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生;二年制适用于 “三二转段”考生。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 二 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 三 条 学院严 格执行 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 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等国家资助政策。
第二十 四 条 学院设立校内奖助学金, 绿色通道、 困难 补 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顺利 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咨询、监督
第二十 五 条 招生 咨询
1.咨询部门: 招生就业 指导中心
2. 咨询 电话 : 0355—2618838、2618837、2618836
3. 邮箱咨询: sxjdxyzsb@163.com
4. 学院网址: http s : // www.sxjdxy. edu.cn
第 二 十 六 条 监督
1.监督部门 : 学院 纪检监察机构
2.监督 电话: 0355-2618816
第十章 附则
第 二 十 七 条 本章程由 学院 招生就业 指导中心 负责解释。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 5 年 4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