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安徽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理工大学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 168 号 ( 校本部 ) ;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开发区凤霞路 15 号 ( 合肥校区 ) 。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根据本科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生源的预测情况,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计划数 100% 的比例向省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 对于进档的考生,按照 “ 分数优先方 式 (含政策加分) ” 处理,即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将考生录取到未满额专业。 不设置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 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 动画专业为艺术类招生。对专业课省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6.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进校后需与我校签订承诺出国学习的相关协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国,按协议执行。在校期间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7. 我校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9 . 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我校与韩国东西大学合作培养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生。
1. 学制
学制 4 年,采用 3+1 合作培养模式。学生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和第四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学年赴韩国东西大学就读,因签证等因素无法前往韩国东西大学学习的学生,将继续在安徽理工大学完成学业。
2. 颁发证书
按规定修满相应的学分、成绩合格者,获得由我校单方面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 收费标准
根据韩国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确定学生在韩国东西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约为 760 万韩币和住宿费约为 210 万韩币。在韩国东西大学就读期间,韩国东西大学为正式录取的学生提供学费和住宿费的 20% 减免,分别约为 152 万韩币和 42 万韩币,全免入学费(注册费)。人民币与韩币国际汇率以缴费时实际汇率为准。
七、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理工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 2021 〕 348 号)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电话:( 0554 ) 6632810
网址: http://zs.aust.edu.cn
邮编: 232001
十、其他须知 :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导,以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辅助,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渠道、全方位奖助工作格局,通过 “ 奖、贷、勤、助、减(免) ” 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校实施宽松的转专业政策,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学可申请转专业(专升本、艺术类、中外合作等专业除外),具体事宜按学校转专业文件执行。
分省招生来源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办)向社会公布。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本章程由安徽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