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四、办学地址 :蜀山校区(合肥市玉兰大道 99 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徽州大道 1070 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执行教育部、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及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进档考生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择优录取。

录取具体方式:考生投档至我校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 区、市 招生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1. 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3.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七、颁发证书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印鉴);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

按照皖价费〔 2006 240 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文科专业 3500 / 生·学年;理科专业 3900 / 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项目

专业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住宿费


4人间,1000元/生·学年;

6人间,800元/生·学年;

6人间以上,600元/生·学年

教计〔 2006〕15号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51-65311686 (招就办)

0551-65314320 (院办公室)

十一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