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安徽新华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 学校全称: 安徽新华学院
二、学校代码: 4134012216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重点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安徽省特色高校建设(培育)单位
五、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55

六、组织机构: 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 直辖市 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 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 及各招生省份 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由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进行 统筹部署,遵守高校招生 “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工作要求,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 考生政策加分根据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执行,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3 、学校 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及招生计划 ,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

4 、学校对进档考生分专业原则:实行 “专业清”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按相应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省份无 相关 规定,考生投档分相同时的排序规则如下: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同分考生,依次按 语文 数学 外语三科成 绩之和、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 成绩之和 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档同分考生,依次按 语文 数学 外语三科成 绩之和、 物理 单科成绩、再选科目 成绩之和 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 语文 数学 外语三 科成绩之和、选考科目 成绩之和 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 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考生投档分相同情况下,参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参照语数外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5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统筹 在同一专业组内 调剂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 、健康状况: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 原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 、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 “安徽新华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 依据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费〔 2017〕56号;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社厅皖价费〔2018〕70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202 5 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参照(皖新院〔 2024〕20号)执行。


收费项目

专业 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学费

工程管理

21800元/生 学年

皖新院
202 4

20

安全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风景园林、广告学、汉语言文学、会计学、机器人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金融科技、经济与金融、人工智能、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审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经济、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物流管理、小学教育、药物制剂、药学、英语、制药工程、自动化、广播电视编导、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环境工程、网络与新媒体、 电子商务

26000元/生 学年

动画、环境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舞蹈表演、音乐表演

29000元/生 学年

校企合作 财务管理、通信工程、

新闻学 软件工程

29000元/生 学年

住宿费


标准 4人间

2500元/生 学年

标准 6人间

1800元/生 学年

备注:2025年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资助方式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校级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照《学生手册》具体要求进行各类资助申请。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生源省份及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05 51-65872818、65872838

、学校网址: https://www.axhu.edu.cn

招生网 https://zhaosheng.axhu.edu.cn

本章程若与上级政策或生源省招生规定 不一致 ,均按上级或生源省规定执行。

、本章程由安徽 新华学院 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