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 学校全称: 安徽外国语学院

二、 办学层次: 本科

三、 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 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风景区森林大道 2

五、 录取规则及要求

1. 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全程公开,择优录取。

2 .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参照各省份录取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规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同分考生按各省同分位次排序录取。

3 .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 按照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相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4.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相关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5. 无语种限制、高考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具体要求。

6. 录取期间,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

7.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8. 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安徽外国语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 安徽外国语学院 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 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处的备案标准执行。普通本科类 25800 / · 学年,艺术类 26800 / · 学年。

八、 奖助措施

1. 所有在校生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各项临时补贴资金的奖助政策。国家奖学金 10000 /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6000 / 年;国家一档助学金 5000 / 年、二档助学金 3500 / 年、三档助学金 2500 / ;学校 院长特别奖学金 10000 / 年,特等奖学金 3000 / 年、一等奖学金 2000 / 年、二等奖学金 1000 / 年、三等奖学金 500 / 年。

2.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推荐和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九、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51-68589666 68589777 68589888

咨询 QQ 8007770551

邮政编码: 231201

学校网址: http://www.aisu.edu.cn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 本章程由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