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 5 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 院校标识码: 41510 13815

3.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 主管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6. 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二、 招生计划 分配原则

按四川省下达的 202 5 年招生计划,以各学院教学质量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就业质量等为依据进行计划分配。
三、 录取原则

1.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和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

2.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体检标准。我校将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4.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 专业安排原则: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以此为专业安排的依据。

考生投档 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 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同分 排序规则 进行录取, 投档成绩中没有排序规则的省份 投档成绩相同时:

1)历史 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 历史和选科科目成绩 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物理 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 物理和选科科目成绩 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 对口高职类考生按专业综合、语文、数学 英语 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类别,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 加分政策:学校执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制定的考生相关加分投档政策,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四、 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奖、贷、助学措施

学生资助项目分为国家资助项目和学校资助项目,评选程序按国家、省、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校资助项目有:学校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学校勤工助学。

此外,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设 “绿色通道”,确保其能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和证书种类

1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 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 其他须知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2 我校未授权任何招生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 265号

学院网址 www.scitc.com.cn

628040

咨询电话 0839-3351918 3350014

资助咨询电话 0839-33510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