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3
台州学院招生章程

台 州学院 202 5 年 普通高校 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台州学院 |
|
二 、校址 |
椒江校区,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 1139号; 临海校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605号。 |
|
三 、层次 |
þ 本科 □ 专科 |
|
四 、办学类型 |
þ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þ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台州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
六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 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02 5 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 二 ) 学校教务处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 本科 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 本科 招生的日常工作。 ( 三 )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 本科 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七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各省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
八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九 、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 原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 一 )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类疾病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考生不能 录取至 我校 以下专业: 环境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学前教育 (师范) 、体育教育 (师范)、生物科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 专业 。 色觉异常 Ⅱ度(俗称色盲) 的考生 ,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不能录取 至 美术学 (师范)、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材料物理 专业 。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 录取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 三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 过程 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退档 产生的不良后果 由考生本人负责。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 一 、录取规则 |
(一)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 ( 自治区 ) 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 二 ) 学校根据各省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 (三) 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英语 (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 按满分 150分折算) 。其余专业对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学生入学后修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 无性别比例限制。 (五) 录取办法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1. 普通类 ( 1)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选考科目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 。 ( 2) 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 ( 自治区 ) 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先按文化总分高低 排序 ,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成绩 ( 语文、数学、外语 ) 顺序择优录取。 ( 3 ) 在实行 “专业 ( 类 ) +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省份,按照各省 ( 自治区 ) 招生主管部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 ( 类 ) 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 ( 类 ) 。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 4 ) 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和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省份,按照各省 ( 自治区 ) 招生主管部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所填专业均未被录取时,依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2. 艺术类 学校 认可 考生所在省 ( 自治区 )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 对文化成绩 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 按各省 (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 则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成绩 ( 语文、数学、外语 ) 、选考科目单科 最高 成绩高低排序。综合分 (满分为750分)具体折算方法: 综合分 =高考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 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算成 3 00分) × 2 .5 × 50%。 3 . 体育类 对文化、术科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省统考术科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成绩 ( 语文、数学、外语 ) 、选考科目单科 最高 成绩高低排序。 综合分 (满分为750分)具体折算方法: 综合分 =高考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 × 50%+术科成绩 ( 折算成100分 ) × 7.5 × 50%。 体育专业特招生按照《台州学院 202 5 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 相关 规定执行。 (六) 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三位一体、单独考试、中本一体、专升本等招生类别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
|
十 二 、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 一 ) 4800元/学年: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 (师范)、历史学(师范)、网络与新媒体、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旅游管理、商务英语、英语、英语(师范)、俄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科学教育(师范)、生物科学、 药学 、应用化学、小学教育 (师范)、学前教育(师范) 。 ( 二 ) 5500元/学年: 财务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 环境工程、 环境生态工程 、 生物制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 体育教育 (师范) 、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制药工程技术 。 ( 三 ) 6300元/学年: 建筑学、临床医学、护理学 。 ( 四 ) 10000元/学年: 产品设计、美术学 (师范)、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师范) 。 具体收费标准以各省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住宿费标准 |
统一 按 1600元/ 生· 学年预收 , 入学后按实际住宿费标准收取,如有多余及时返还。 |
|
十 三 、资助政策 |
学校具有完善的 “奖、助、贷、补、 勤、 减 ”资助工作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三台”特等奖学金、校 级 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缓缴 “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 |
|
十 四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 “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576-88665794。 |
|
十 五 、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 https://www.tzc.edu.cn 本科招生网 : https://zs.tzc.edu.cn 微信公众号:台州学院招生 咨询电话 :0576-88669696 |
|
十 六 、其他须知 |
(一) 定向招生、单独考试、中本一体、专升本等专业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 学校 202 5 年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合作进行两年制的专升本培养,考生录取后在 合作学校 就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 “ 台州学院 ” 文凭。 ( 三 )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四 )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 “台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五 )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生源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本章程若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 六 ) 本章程由台州学院教务处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