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在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是全国首批、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 等 职 业 院校、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国家优质 高等职业院 校。
学校入选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中国高新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一带一路”国家技术技能人才实训中心,荣获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 50 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 50 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资源 50 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 50 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 50 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广西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等称号,建成(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4 个,办学成果丰硕。
学 校 名 称: 南宁 职业技术 大 学
学 校标识 码: 41450 1 1 355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 专科 )
办学类型:公办职业本科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 169 号
学校网址: https://www.nnvtu.edu.cn/
招生网址: https://zs.nnvtu.edu.cn/
咨询电话: 0771-3821226 0771-3829164
监督电话: 0771-3821226 0771-3869576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南宁 职业技术 大 学
学历证书 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人数
202 5 年南宁职业技术 大 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等形式,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 90 00 人。我校统考招生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三、收费标准
( 一)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 最新 标准执行 , 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 按学年 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1. 预缴学费标准 :
文科类( 非 外语 、 体育) 专业: 6500 元 / 生 . 学年;
体育类、外语类、理科类专业 : 7000 元 / 生 . 学年;
工科类专业 : 7500 元 / 生 . 学年;
艺术类专业 : 8500 元 / 生 . 学年。
2. 住宿费标准:
标准化公寓式宿舍 4 人间: 1400-1550 元 / 生 . 学年;
非公寓式宿舍 6 人间: 1200-1350 元 / 生 . 学年;
套间式公寓 8 人间: 1000-1150 元 / 生 . 学年 ;
公寓式 10 人间: 800 元 / 生 . 学年 ;
公寓式 12 人间: 750 元 / 生 . 学年 。
以上学费、 住宿费按 上级部门 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
( 二)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如下 :
1. 服务性收费:上机上网服务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小时 1.5 元,实行包月的,每生每月不超过 30 元 ; 使用语音室、琴房服务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小时 3 元(课余时间自愿接受服务的在校生) ; 入网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 50 元 / 户(一次性收取) ; 网络使用费最高标准不超过 30 元 / 户 . 月(自愿入网的在校学生) ; 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 10 元 / 人次 , 需增加份数的,每增加一份最高不超过 2 元。
2 . 代收费:军训服装费 120 元 / 套 (参照 202 4 年招标采购 单价,最终按照实际招标采购价格收取); 体检费 6 0 元 / 人 (最终 按照医院 实际 的标准 收取 ) ; 超定额水电费,按照 南宁市 水电价格收取;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 三) 内地与港澳 台 地区合作办学 专业
1.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 540106H ):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内地学校 学 费按学年收取, 70 00 元人民币 / 生 / 学年。 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课程,赴香港学习时学费 29500 港元,由学生直接支付给港方 。香港住宿费 将根据当年 香港 职业训练局 高峰进修学院 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 收取 。 其他费用自理。
2.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 530501H ):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内地学校学费按学年收取, 75 00 元人民币 / 生 / 学年。 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课程,赴香港学习时学费 29500 港元,由学生直接支付给港方 。香港住宿费 将根据当年 香港 职业训练局 高峰进修学院 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 收取 。 其 他 费用自理。
3. 艺术设计(专业代码: 550101H ):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在内地学校学习期间费用按学年收取, 8000 元人民币 / 生 / 学年。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课程,赴香港学习时学费 29500 港元,由学生直接支付给港方。香港住宿费 将根据当年 香港 职业训练局 高峰进修学院 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 收取 。 其 他 费用自理。
四 、部分专业要求
( 一) 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报读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 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 色弱 。
( 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 540106H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 530501H )和艺术设计(专业代码: 550101H )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学生注册入学后,除无法抗拒因素外,一律不能申请转专业。
五 、 录取规则
填报南宁职业技术 大 学志愿, 进 档到南宁职业技术 大 学的考生,按 “专业 志愿 优先 ”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一) 艺术类专业 的 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情况下, 按 “专业 志愿 优先 ”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将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本简章的成绩排序规则执行)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如所有专业志愿均检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 “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至还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若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普通 类专业 的 录取
按 “专业 志愿 优先 ”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将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本简章的成绩排序规则执行)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如所有专业志愿均检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 “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至还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若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六 、新生入学
获南宁职业技术 大 学录取的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 大 学报到注册。超过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 5 天不报到者,按自动弃学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七 、学生待遇
1. 南宁职业技术 大 学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 南宁职业技术 大 学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勤、补、免的资助政策体系,从国家层面到学校层面的各类型资助项目全部覆盖到位,确保在校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完成学业。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 大 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通过 “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入学,学校鼓励和支持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的困难学生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筹措学费和住宿费,每年可一次性申请不超过 1 6 000 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是为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励志感恩,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补助金,主要资助脱贫户、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残疾、孤儿、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是退役入学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具 体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 、学生就业
学校不断提升 人才培养质量 。 华为、比亚迪等企业每年向学生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约 2.5 万个,连续十多年毕业生就业率达 95% 以上;学校以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为使命,与地方龙头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每年近 70% 的毕业生留桂就业, 其 中超 50% 留邕就业;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总体满意率及工作称职率超过 90% 。学校获评 “ 自治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 ” 、 “ 广西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 ” 、 “ 广西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 等,连续多年被评为 “ 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 。
九 、其他
(一) 202 5 年我校招生按本章程规定执行。如教育部、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教育部、教育厅新的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对考生 202 5 年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无法入学报到、无法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由南宁职业技术 大 学教务处 ( 招生就业处) 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