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华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 华北理工大学
学校 英文名称: 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学校标识码: 4113010081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 21号。
第二条 为保证学校20 25 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家和 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 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以工、医为主,文、理、经、管、法、艺、教等多科性协调发展,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等教育层次和类别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 “双一流”建设高校、河北省文明校园。学校现有77个本科招生专业,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 硕士 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 委员会 ,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 委员会 讨论决定。招生 委员会 下设 办公室 ,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 。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 , 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其它 符合录取条件的 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 按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 排序录取。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 省(市、区), 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当地公布为准。对于实行 “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专业组内依次分配专业,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实行 “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按投档成绩分数对待。
第十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 符合教育部 及所在省 艺术类考生报考条件 和相关招生要求 ,达到所在省相应 批次省 统考合格 标准 ,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省统考 (联考) 成绩 均 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对于高考志愿填报我校 考生 ,按照该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投档规则,档案投到我校者,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在未定投档规则省份,学校依据 “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 。 投档成绩相同 者 ,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 (联考) 成绩较高者;如果专业省统考 (联考) 成绩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四章 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20 25 年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二条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结课 后 按 “志愿+考核”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英语和匈牙利语专业只招收 外语语种 为英语的考生, 翻译专业分为俄汉口笔译和日汉口笔译两个方向,开学报到后进行分流,只招收外语语 种为英语、俄语或日语的考生 。 学校 其他 专业对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没有要求,但由于小语种考生在入学后难以为其安排外语教学,故希望非英语语种考生亦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文化成绩 不低于 110分 (满分 150分) 。匈牙利语专业为中匈联合培养项目,采用 1+3培养模式,第一阶段(第1年)在我校学习,第二阶段(后3年)在匈牙利佩奇大学学习,具体要求按学校《匈牙利语专业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匈牙利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 允许 转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化学(中俄) ) ,采用 3+1培养模式,第一阶段(前3年)在我校学习 ,约三分之一课程由外方教师用英语讲授 ,第二阶段(后 1年)在外方院校学习,具体要求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 不建议小语种考生报考 。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 1 0 0分 (满分 150分)。
第十四条 “中高计划”(“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是学校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 中 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招收 金融学和工程管理专业。
“中高计划”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转专业,外语教学 语言 为英语,金融学 ( 中高计划 ) 和工程管理 ( 中高计划 ) 专业 其他语种考生 请谨慎 报考。 “中高计划”专业学生前两年就读于华北理工大学,须修完规定学分,符合条件的学生第三年、第四年进入合作的外方大学学习。
“中高计划”专业学生须 按年度向华北理工大学缴纳学费 , 在外方高校学习交流期间的学费 , 按到外方入学当年外方规定标准收取,生活费由学生自理。具体详见华北理工大学 “中外高水平大学 学 生交流计划 ”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第十 五 条 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 , 学校参照 教育部 、 卫生部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联合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 对文件中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 《意见》 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 《意见》 中第二部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材料化学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预防医学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康复治疗学 、 护理学 、 化学 ( 含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 ) 、 应用化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能源化学工程 、 临床医学 、 麻醉学 、 医学影像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口腔医学 、 环境工程 、 智能医学工程 、 生物科学类 、 应用心理学 、 精神医学 、 药学 、 药物制剂 、 中药学 、 地质工程 、 中医学 、 针灸推拿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
(三)符合 《意见》 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 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矿物加工工程、 应用物理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等专业。 其中,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交通运输专业色弱考生 请谨慎 报考 。
(四)符合 《意见》 中第二部分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 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工程管理( 含 中高计划 专业 ) 、 经济统计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会计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医疗保险 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 五 ) 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 复合材料与工程、 公共艺术 专业色盲、色弱考生 请谨慎 报考。 材料类 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和培养,包含 冶金工程 和 金属材料工程 两个专业 , 其中, 冶金工程 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材料类 专业色盲考生 请谨慎 报考 。
第十 六 条 20 25 年学校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 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 七 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根据河北省发布的冀价行费 [2018]93号、冀价行费[2008]42号文件规定,学校本科(专 升 本)专业学费: 文科类优势专业 5000元/年/人、文科类其他专业4600元/年/人,理科类优势专业5300元/年/人、理科类其他专业4900元/年/人,医学类优势专业5700元/年/人、医学类其他专业52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人;匈 牙利语专业国内 1年学费4 9 00元/年 /人 ,国外 3年就读期间国内学费减免50%,匈牙利学费约为 3400 欧元 /年 /人 ,具体按国外办学机构标准执行 。
根据 冀价行费 [ 2018 ] 93 号 、 冀教财 [ 2021 ] 17 号 以及 向河北省有关部门抄报备案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化学(中俄) ) 前三年 国内就读期间学费 25000元/ 年 /人 ; 若第四年继续在国内进行学习,则执行学校普通本科同类专业学费标准,若第四年出国就读 :德国海德堡应用技术大学学费约为 1 2 000欧元/年 /人 ,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学费约为人民币 4 万元 /年 /人 ,具 体按国外办学机构标准执行。 根据冀价行费 [2017]69号 , 住宿费标准为 500元/年/人、800元/年/人 , 如学宿费标准发生变动,将以河北省当年发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
第十 八 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并开展各类专项资助活动; 协助学生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应征入伍、直招士官 入伍和退役复学学生 办理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并为退役士兵 在籍 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严格落实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免一助”政策等。
第十 九 条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 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华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 二十 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学生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华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 合作 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赴国外学习 1年者) 。
匈牙利语专业 学生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 ,可同时获得华北理工大学颁发的 本科 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佩奇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 金融学、工程管理 ) 学生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华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 合作 学校学士学位证书(赴国外学习 2年者)。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各省专业志愿设置及投档方式以各省招生办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第二十 三 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 四 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 五 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华北 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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