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2025年 本科 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 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顺街 80号(玉泉校区)
( 三 )办学层次:本科
( 四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 五 )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录取 原 则
( 一 )录取批次
艺术类: 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提前批 B段 录取 , 内蒙古自治 区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要求安排;
体育类:内蒙古自治区内本科提前批 B段录取,内蒙古自治 区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要求安排 ;
普通类 : 内蒙古自治区内 本科批录取 , 内蒙古自治 区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要求安排。
( 二 )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官方网站 http://www.imuchuangye.cn或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站https://www.nm.zsks.cn/查询。
( 三 )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均按 1:1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 四 )男女比例
各专业无性别要求。
( 五 )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1.优惠加分
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 六 )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 公共外语课 只开设英语, 其他 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 七 )录取 规 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 根据生源省份的 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 各 专业 志愿之间无级差 。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出现同分确定先后顺序时,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再按各省同分择优投档办法执行。
当考生所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到目前尚有空余计划 的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 的 ,作退档处理。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专业 15000元/生·年。
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汽车服务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 、 养老服务 管理专业 17000元/生· 年 。
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专业 195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玉泉校区北区六人间: 1400元/生·年;玉泉校区南区六人间:1000元/生·年(具体以到校安排为准 )。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在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示、备案的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和自治区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三)奖、助学金
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自治区级奖学金(6000元/年)、自治区级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可获得 4 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根据相关政策,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为20000元/年。
四、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情况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顺街 80号(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玉泉校区),招生处(吕老师)收
邮政编码: 010070
学院网站: http://www.imuchuangye.cn
招生 咨询电话: 15648186098、15648186099
招生监督电话: 0471-4996576
QQ在线咨询:2575584022
微信公众号: ndcyxy2008(学院官微)
ndcy14199(招生处微信公众号)
六、其他事项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本章程由内蒙古 大学创业学院招生处 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