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 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兰州交通大学;英文名称: Lan zhou Jiaotong University ;上级主管 部门: 甘肃省教育厅;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校本部地址为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 88号 (普通本科生),邮编 730070;铁道技术学院(分校区)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普通高职(专科)生),邮编730099。

第三条 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原名兰州铁道学院, 创建于 1958年,是由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和北京铁道学院(现北京交通大学)部分系科分划组建而成的我国第三所铁路 本科 高校。目前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铁路局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西班牙塞维利亚大学孔子学院授权建设单位,教育部 “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天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三对一”对口支援高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 设立本专科 招生 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等,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并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我校本 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项规定,在学校 纪检 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 兰州交通 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学校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各省份生源质量、区域经济 社会 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及各省 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通过各省 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考生的录取。 其使用 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并 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主要投放 优质生源 相对富集 的省 份,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进度和实际投档情况 统筹安排使用

学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条 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加分的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十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学校 不设置专业级差 考生的 投档成绩(有投档校验位的省 含投档校验位)作为主要依据,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分配 专业。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的 情况 下, 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语文数学成绩之和、外语 单科 成绩 、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在部分省份,同分进档考生若有同分排位,则优先执行同分排位。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 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方面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以 院校 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省份 仅限于本 组内专业进行调整)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 面向 内蒙古自治区 招生录取时实行 “分数清” 的规则进行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考生 在报考我校时 须符合我校 招生 专业 设定的 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 均使用 考生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省份 /批次 ,按照考生所在省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同分排位顺序录取;如同分排位也相同 或无同分排位 ,则 依次 考生专业课成绩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进行比较 ,录满为止。

实行 顺序 志愿投档 省份 /批次 ,在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地省级 最低 控制线的前提下,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 =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50%+ ( 专业课总分 / 300 ) × 750 × 5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 运动训练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 结合 运动项目招生计划,按 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 若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照上述规则录取二志愿考生。 详见 兰州交通大学 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

第十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 外语语种为 英语 考生,其 专业 原则上 不限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 普通 科招生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 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教学 [ 2003 ] 3号 ) 及有关补充规定 执行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材料化学类、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运动训练等。

色觉异常 II度(俗称色盲) 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动画、应用物理学、交通运输等。

为适应市场需求, 校铁路特色专业人才培养主要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单位推荐就业,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相关专业。

新生入学后 学校将 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 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 我校收费标准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的有关规定。 2025年 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 将按最新收费 标准 执行 现收费标准如下:

1. 本科专业 学费标准 :工学类专业 47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按9000元/学年执行);文学及经管类专业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理学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建筑学 城乡规划专业 5500元/学年 ;运动训练 专业 4500 /学年

2. 高职(专科)专业 学费标准 4500元/学年。

3.预科生学费标准 学校招收的 甘肃 新疆预科生 预科阶段学费 15000元/学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4. 本科学生 目前 住宿标准

校内 南苑、北苑学生公寓 六人间900元/学年 四人间1200元/学年;

校外桃海学生公寓: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946号文件,三至四人间1350元/学年,二人间1400元/学年;

校外东方学生公寓: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944号文件,四人间1400元/学年。

第十 学校构建了以 “奖、助、贷、勤、补、减”为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为鼓励在校本专科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天佑英才新生奖学金、李政道奖学金、詹天佑奖学金、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学金等各项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临时困难补助和多项社会助学金等资助渠道;同时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发放入学爱心礼包,协助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学校 设立了众多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九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个月内 完成入学资格 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 生源 地。

二十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本科及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为 “兰州交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 学校普通本专科 招生咨询电话: 0931-4938051 493805 2、4956179

学校官网: https://www.lzjtu.edu.cn/

学校本专科招生网: https://zsb.lzjtu.edu.cn/

传真 (招生办公室) 0931-4938051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 88号兰州交通大学 招生就业处

邮编: 73007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 学校招生 就业处 秉承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具体 组织实施本 科招生工作, 主动 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 严肃 处理 。学校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话 :0931-4938429 监督邮箱: jiw@mail.lzjtu.cn

第二十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 5 年普通本 科招生工作,由学校 招生 委员会 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