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3 0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原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位于享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云南省丽江市。学校坐落于玉龙雪山下,美丽校园与雪景相映成辉,享有 “ 雪山下最美大学 ” 之美誉。
学校创办于 2001 年,是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2021 年 2 月经教育部批准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云南省首批转设的两所高校之一。在 “2025 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 ” 中,学校进入全国 民办高校 50 强,位列 第 44 名,较 2024 年上升 31 名,继续保持云南省同类院校第 1 名水平,居于中国优秀民办高校行列。
学校占地 1528 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1.2 亿元,馆藏图书 236.57 万册,拥有占地 2 万平方米并配置 22 个打位的高尔夫球练习场。校园环境优美典雅,入选教育部评选的 “ 全国大学生校园环境满意度 50 强高校 ” ,荣获云南省 “ 园林单位 ”“ 绿美校园 ” 等荣誉称号。校园建筑曾获国家建设部 “ 建筑设计银奖 ” 和 “ 建国 60 周年建筑创作大奖 ” 等。
学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培养适应行业岗位需要、理论基础扎实、专业和实践能力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医学、教育学 8 个学科门类, 40 个本科专业和 11 个专科专业;其中酒店管理专业是云南省同类高校中唯一一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护理学、旅游管理 2 个专业为云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设有 12 个二级学院和 1 个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 2.3 万余人,生源涵盖全国 29 个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近三分之二的学生来自云南省外;已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 6 万余名本科毕业生,近五年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 95.8% 以上。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一批又一批学生远赴美国、法国、德国、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参与对外交流合作项目或留学。
学校分别于 2018 年、 2019 年荣获 “ 云南省文明校园 ”“ 云南省平安校园 ” 荣誉称号,均是省内首家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 2020 年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 “ 互联网 +” 创新创业大赛国赛 “ 先进集体奖 ” 和红旅赛道金奖,是当年云南省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高校。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2022 年是唯一获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 优秀 ” 的民办高校, 2023 年党建积分制考核结果为 “ 优秀 ” 。在 2023 年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学校是云南省唯一同时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的高校,是全国民办高校中唯一获得一等奖的高校,进入全国 50 强。在 2024 年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中包揽省级特等奖,代表云南赛区斩获国家级二等奖、三等奖和教学设计特等奖、三等奖。截至目前,学校获得认定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3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14 门。
二、院校标识码:41530 13328
三 、办学层次、专业 设置 及 收费标准
(一)办学层次
本科,学制四年;
专科,学制三年。
(二)专业 设置 及学费
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元 / 学年 / 生 ) |
本科 |
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秘书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日语、泰语、小学教育 |
21000 |
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21500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
22000 |
|
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
22500 |
|
护理学、助产学、药学 |
24000 |
|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 |
28000 |
|
专科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休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 技术、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会展策 划与管理、跨境电子商务、应用英语 |
15000 |
医学美容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 |
16500 |
(三)住宿费标准
一类公寓四人间(新区): 2800 元 / 学年 / 生
一类公寓四人间: 1200 元 / 学年 / 生
一类公寓六人间: 800 元 / 学年 / 生
四 、奖助体系
项目 |
奖助名称 |
奖助金额 |
“ 奖 ” |
国家奖学金 |
10 000 元 / 人 / 年 |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
6000 元 / 人 / 年 |
|
学校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3000 元 / 人 / 年 |
|
二等奖学金 2500 元 / 人 / 年 |
||
三等奖学金 1500 元 / 人 / 年 |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1500 元 / 人 / 年 |
|
专升本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8000 元 / 人 |
|
二等奖学金 5000 元 / 人 |
||
三等奖学金 3000 元 / 人 |
||
专升本学生入学奖励 |
5000 元 / 人 ( 医学类专业 ) |
|
2000 元 / 人(其他专业) |
||
光荣入伍奖学金 |
10000 元 / 人 |
|
“ 助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6 000 元 / 人 / 年 |
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4000 元 / 人 / 年 |
|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
3700 元 / 人 / 年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 4200 元 / 人 / 年 |
|
二等助学金 3200 元 / 人 / 年 |
||
丽江市政府助学金 |
2000 元 / 人 / 年 |
|
学校励志奖学金 |
一等励志奖学金 3000 元 / 人 / 年 |
|
二等励志奖学金 2500 元 / 人 / 年 |
||
三等励志奖学金 1500 元 / 人 / 年 |
||
国防教育励志奖学金 |
1000 元 / 人 / 年 |
|
“ 贷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生生源所在地资助中心相关要求 自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20 000 元 / 人 / 年 |
“ 补 ” |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
最高不超过 20 000 元 / 人 / 年(申请条件及 实际申请金额以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
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 人 / 年(申请条件及 实际申请金额以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
|
学校困难补助 |
根据实际情况对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
|
“ 勤 ” |
勤工助学 |
根据具体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情况发放补贴 |
绿色 通道 |
“ 绿色通道 ”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 “ 绿色通道 ” 先行办理入学手续 |
五 、录取规则
( 一 )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须达到或超过 学校在招生省份 所属 本、专科 批次 的 录取控制线。
( 二 ) 普通类 录取规则: 经 考生 所在生源地省级招办同意, 学校 优先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无法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的,则 按 投档成绩 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 各 专业志愿 进行 录取; 若 投档成绩相同 时,则根据考生 单科 科目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 ( 历史类 / 不分文理 / 综合改革等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序,物理等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 。
( 三 ) 艺术类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 学校 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经 考生 所在生源地省级招办同意, 学校 优先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无法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的,则 按 投档成绩 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 各 专业志愿 进行 录取 。 若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时, 则 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单科 科目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 ( 历史类 / 不分文理 / 综合改革等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序,物理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 。
(四)其他事项: 若 上述录取规则与 录取期间 省级招办 执行的 录取规则相悖时,则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六、其他规定
(一) 外语语种要求 。 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限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由 本人申请, 经 批准后,也可选择日语或者泰语。
(二) 体检标准 。 严格按照 教育部、卫生部 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执行。
(三)校企合作。 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本科专业以及大数据技术专科专业分别与国内知名 IT 企业合作,采用产教融合培养模式,毕业班学生将进入北京中关村软件园、中科院国科创投等知名 IT 企业(以上市公司、央企、国企为主)开展带薪实习。
(四)其他事项。 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须有按时 交纳 学费和住宿费的能力。
七、招生计划
(一)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确定预留计划数,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八、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 本科 毕业 和 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本科 毕业证 书、 学士学位证书。对符合 专科 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专科 毕业证 书 。
九、特别说明
(一)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 本章程发布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发生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适用于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2025 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 0888—5135636 、 5135638
招办 QQ : 1806807186
招办 邮箱: ljwhlyxyzsb@163.com
学校官网: http s ://www.lywhxy.com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 1 号
学校邮编: 674199